【明報專訊】屋宇署高級工程師向路政署發電郵提供不合格項目摘要時,提到路政署應在項目統籌會議中與港鐵討論相關不合格狀G。資料顯示,路政署每月均與港鐵舉行「項目統籌會議」及「項目進度會議」,有議員認為今次事件反映會議作用不大。 助理署長與港鐵每月開會 根據資料,現時路政署以3層會議架構監管及統籌港鐵興建沙中線,以防重演當年高鐵超支及延期風波。今次涉事電郵內提到的項目統籌會議(Project Coordination Meetings),以及另一項目進度會議(Project Progress Meetings),每月由路政署助理署長職級人員與港鐵開會,以監察沙中線的各項工作進度,處理潛在影響及銜接的問題。 而路政署長領導的跨部門「項目監管委員會」(Project Supervision Committee)則定期與港鐵公司及相關政府部門舉行會議,檢討項目進度,並監察相關採購活動、成本控制和合約申索。港鐵並須每月向路政署提交進度報告,匯報沙中線項目的最新進展和財務狀G。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今次事件反映,即使屋宇署已點出相關管理問題,但路政署並無做好監管角色,即使每月開會,作用亦不大,「委託港鐵負責做沙中線,但又讓港鐵自己管自己,其他人出席會議只是來聽罷了」。他指出,部分港鐵中人不止隱瞞問題,更「隻手遮天」,工程部成為「獨立王國」,坐擁太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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