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助家屬驗血12年 衛署女醫生判緩刑
【明報專訊】任職長者健康中心的衛生署女醫生在12年間,訛稱4名家人包括女兒皆為65歲以上長者,令他們成為中心會員,先後67次發出該中心的申請表,要求化驗所為4人的樣本化驗及發出報告。女醫生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裁判官斥被告行為不誠實,有違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認為本案與前高官如許仕仁及曾蔭權等案例性質相近,終判監4個月、緩刑18月,另罰款2萬元。
官指案件與許仕仁曾蔭權相近
被告徐聖智(53歲)早前以2萬元保釋,衛生署發言人表示被告現已離任醫生一職,如有必要,署方亦會根據既定程序採取所需跟進工作。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時說,被告為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士,1994年起於衛生署工作,亦是長者健康中心內唯一醫生,甚至擔任主管工作,理應熟悉中心的會員守則,及知道自己所為並不恰當,故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濫用職權,以權謀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兄姊女兒「扮長者」 67次驗血
裁判官續說,本案與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前特首曾蔭權等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例性質相若,控方皆未能證明各被告的不當行為對政府造成嚴重損失,惟這些公職人員不誠實和不合法行使權力已等同挪用了公眾資源,被告不誠實及不合法地為家人獲取化驗及化驗報告,挪用了寶貴的公眾人力和技術資源,行為遠低於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標準。
控罪指稱,被告案發時任新蒲崗長者健康中心主管,涉在2004至16年間,67次虛假地向臨H病理化驗中心職員表示4名家人包括其姊、兩兄長和其女兒的樣本來自健康中心登記會員,年齡為65歲以上,符合資格接受健康中心醫療服務。被告要求中心化驗其家人的樣本,最終中心向被告發出75份化驗報告;據早前庭上透露,涉及的75個樣本成本費用約2.4萬元。
【案件編號:KCCC7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