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稻香村」正統到底歸於北方還是南方?此一疑惑中國民眾多年的問題,近期北京與蘇州法院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決。簡單來說,北京法院判北京稻香村(北稻)贏;蘇州法院判蘇州稻香村(蘇稻)獲勝。對此,同濟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徐文海解釋,兩家都有獨立的商標,皆為「中華老字號」,在商標保護範圍都包含「糕點」類產品,「不同立場的人不同解釋的結果,出現不同的判決很正常」。 徐文海指出,兩家稻香村在訴訟請求與被告上有些差異,北稻僅針對稻香村的文字標誌,且被告涉及蘇稻和北京蘇稻;蘇稻訴訟則涉及扇形圖案,並對北稻與蘇州申聯超市進行起訴,「因此這屬於兩個獨立的案件」。 中國法律問題專家岳屾山指出,目前兩案還在一審階段,雙方仍會繼續上訴,因此暫時不具效力;若是生效,後續通常是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也就是說,各執行各的判決」,將導致雙方均不能在糕點類商品使用稻香村商標。 岳屾山指出,兩者雖屬不同案件,但雙方法院均分別禁止在糕點產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難免有出於保護本地企業而做出相互抵觸判決的疑慮,此舉將損害國家司法權威。 岳屾山建議,法院應對該判決進行說明,向大眾解釋這兩份判決的法律依據,以免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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