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跑步不滿「中間穿過」 女輔警涉摑女童
【明報專訊】休班女輔警今年初與友人在葵涌運動場跑步時,疑不滿12歲女童從後超前,涉嫌襲擊對方。案件昨開審,事主作供時稱,當時在跑道上向被告說「唔該借借」,被告隨即轉身推她肩膀,責罵她「c妹,你仲過薄v,並掌摑其臉及抓傷她肩膀。被告則辯稱,事主因其隊友遭被告責罵而生恨,韋y襲擊一事。
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被告盧婉茵(39歲)報稱正職為空中服務員,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她於今年1月28日在葵涌運動場內襲擊張姓事主。
事主:說「唔該借借」即被襲
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講述當日是籃球隊的體能訓練,她事發時跟隊友在運動場作800米跑步計時訓練,她在1號線道跑至近彎位時,看見前方的被告和一名男子在1號和2號線道上慢跑。事主說,由於跑得很累,無力越過兩人,又想盡快到終點,故向被告說「唔該借借」。
事主說,被告隨即轉身用手推她肩膊,她失平衡後退幾步,被告續罵﹕「c妹,你仲過薄A你琤鬺]中間穿過,咁無禮貌。」被告繼而用左手打她右臉,順勢碰到其頸和鎖骨,並扯她衣領,手指抓到其衣領旁的皮膚,留下兩條紅痕,她感刺痛,傷口流血。
被告:事主因被罵誣?
被告在沒有律師代表下盤問事主,道出辯方案情。被告指稱,開初在事主及其隊友前方,其間有隊員從她和男子中間穿過,她因此責罵籃球隊成員。及後,事主跑近並想迅速超前,又欲從中間穿過。她聽到背後有呼吸聲,遂向左望,此時事主撞到她。
被告續稱,事主因先前其隊友遭責罵一事,認為她可惡,加上及後欲跑前時撞到她而感到很痛,便?造襲擊行為。被告又認為,事主之前也有從她和男子中間穿過,因被罵而生恨。事主否認,並稱事前對被告沒有印象,自己亦無在兩人中間穿過。
事主亦否認被告指其傷痕是在早前的籃球隊訓練造成,反駁指隊友為她治理傷口時,紙巾可抹到血?。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24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