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重病家人可獲15周EI 新生嬰兒父母福利亦提高
聯邦宣布派福利 即日開始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提高和改善照顧重病家人家庭護理者(family caregivers)福利待遇﹐加人如要照顧重病或受傷成年家庭成員﹐可獲得15周就業保險(EI)的新福利﹐因照顧重症兒童而領取失業金的家庭護理者擴大到患者、譬如是兄弟姐妹的家庭成員﹐新福利政策即時生效。
昨天﹐聯邦家庭、兒童及社會發展部長杜克洛(Jean- Yves Duclos)到訪孟嘗閣位於多倫多烈治文山的長者護理中心﹐借中國傳統的中秋佳節探望華裔老人﹐並宣布了一項旨在救助有重病患者家庭、提高家庭護理者(family caregivers)領取就業保險的新政策。
杜克洛表示﹐為了更好地支持有重病患者家庭和突遭不幸家庭﹐聯邦政府對需要照顧患重病或受傷家庭成員而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擔任家庭護理者的失業人士﹐對他們申請就業保險金作出如下調整﹕
1. 為重病或受傷的成年家庭成員提供護理的家庭護理者﹐可獲得15周的EI。這是一個新福利﹐有助於更多加拿大人在親人最需要的時候給親人以支持。
2. 第一次患重症兒童的家庭成員﹐例如患者的姑姑、舅舅等﹐因照顧重症患者而失業也可申請35周的EI。過去家庭護理者只能由患兒父母擔當﹐現在擴大到重症兒童的家庭成員。
3. 簡化家庭護理者申領EI的手續﹐過去申請人只有獲得專科醫生(specialist medical doctors)簽署證明才能申領﹐現在醫生和執業護士都能為申請人簽署醫療證明。
4. 照顧生命垂危家庭成員的家庭護理者可申領Compassionate Care福利,最多可獲得26周的EI支持。
杜克洛還宣布提高兩項為照顧新生兒的「父母福利」(Parental benefits)﹕
1. 父母可以選擇最符合其家庭需求的福利申請:標準父母福利(Standard parental benefits)或延長父母福利(Extended parental benefits)。前者在長達12個月內獲得最多35周的父母福利,領取平均每周收入55%的福利金﹔後者在長達18個月內接受長達61周的父母福利,享受較低的福利率,即最多領取每周平均收入的33%。
2. 符合條件的懷孕工人能夠提前收到EI產假補助金,最長可在截止日期前12周收到。這種靈活性允許懷孕工人在選擇何時開始休產假時考慮她們的個人、健康和工作場所情況。
家庭護理者申請EI的新政策適用於符合EI申請資格的工人,和選擇參加EI計劃以獲得EI特殊福利的自僱加拿大人,以及滿足最低收入和其他要求以獲得EI特殊福利的人。
杜克洛最後表示:「我知道,有數百萬加拿大人為自己心愛的重病家庭成員提供非正式護理和支持﹐為此,聯邦政府在2017年預算中承諾為這些家庭護理者提供更靈活、更具包容性和更容易獲得的就業保險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