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控方︰次女不可能自殺 被告推諉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的妻子及次女,2015年被發現在私家車內昏迷死亡,許金山就兩項謀殺罪在高院受審。許金山於警誡稱,因只有次女知道瑜伽球內儲有一氧化碳,故懷疑是次女自殺。控方昨結案陳辭指出,次女不可能是自殺;若是她將球放進車內,她同時是謀殺母親。控方直指被告將瑜伽球帶返家,並非為了「殺老鼠」,而是「殺老婆」。
控方指案中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許金山(53歲)於2015年5月22日將球放到涉案Mini Cooper上,但依靠各證人的證供,唯一的兇手就只有被告。被告案發後一直沒有提及懷疑次女許儷玲(終年16歲)自殺的想法,就在一年後、被警方懷疑之時,才提出上述想法。控方質疑被告只為將事件推諉在一個無法上庭作供的人身上。
研究只為買一氧化碳
控方引述控辯雙方證人的證供指出,次女性格樂天開朗,對未來充滿期盼,更計劃在暑假到英國修讀暑期課程;事發前亦沒有向友人透露曾與母親黃秀芬(終年47歲)爭執等,根本不可能是自殺。反而,被告是唯一一個能將一氧化碳儲進球內、知道一氧化碳的危險、有動機犯案及在本案得益的人,而他所稱的一氧化碳研究亦只是煙幕,只是為了不讓人懷疑他獲得一氧化碳。
控方指出,被告身為出色的學者,過去曾進行多個重要研究,發表不少論文,卻在本案的一氧化碳實驗中,寫出一份被多位專家評為不能接受的計劃書。控方亦引述專家證供指出,被告的研究方法非創新,亦難以應用在臨H試驗上。因此控方認為被告進行研究,只是為了讓助理幫他買一氧化碳。而從被告與助理的對話可見,被告早於2014年10月曾向出售一氧化碳的公司索取報價,比他首次向助理提出以一氧化碳進行實驗早兩個月。
被告警誡下亦稱,將一氧化碳儲進瑜伽球是為了殺老鼠。控方指,被告明知一氧化碳危險,仍將球帶回家,更沒有告知其他家人或外傭,反而只告知現已無法出庭作供的次女。控方指出,一氧化碳不但會殺老鼠,更會殺掉附近的所有生物,但被告從沒交代如何確保家人及鄰居的安全。控方形容以一氧化碳殺老鼠,是一個愚蠢的想法。辯方今將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HCCC3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