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性侵犯受害者 拒向警方交法醫證據
【明報專訊】一份新研究指出,遭受性侵犯的受害者,僅三分之二選擇使用性侵取證包(rape kit),不到三分之一最終向警方交出法醫證據。研究人員呼籲各地醫院向性侵受害人提供更多支持,協助他們爭取公義。
渥太華醫院「性侵犯及伴侶傷害緊急護理計劃」(Sexual Assault and Partner Abuse Care program)醫療主任桑普塞(Dr. Kari Sampsel)博士表示,他們接診大量病人,但訴諸法律的人不多。這間醫院急症室設置的計劃,專門幫助性侵犯受害者。
每千宗個案僅33受害人報警
有關研究周二在《急診醫學期刊》(Emergency Medicine Journal)網絡版發表。研究指,在加國各地,每1,000宗性侵個案中,只有33宗受害人會報警,6宗導致起訴,當中僅3宗最後定罪。
研究人員指,醫院急症室通常是經歷性侵的人士首個接觸點。他們鼓勵全國各地的急症室加大力度援助性侵幸存者,在通常複雜以及可能污名化的司法系統內爭取公義。
按照渥太華醫院的計劃,性侵受害人會獲得機會接受性侵取證包蒐集證據,包括體液、指甲內的組織,以及衣物上等的DNA樣本。
但桑普塞承認,許多受害人拒絕接受取證程序,有關程序花約8至10小時,並會使人感覺遭受第二次侵犯,而且受害人亦擔心牽涉刑事司法系統,因為這類個案有時會十分公開地進行,他們都不願以後的生活受到影響。
桑普塞指,若施襲者是受害人的親密伴侶,訴諸法庭及提出起訴的想法更會令他們卻步。
該項研究是基於醫院有關計劃的2015年個案登記數據。研究指,262名報稱遭性侵的病人中,77%合資格使用性侵取證包。有關取證工作必須在事發後24小時至12天內進行,視乎侵犯的形式。
研究指,只有129名合資格病人完成取證程序,並只有60人向警方交出法醫證據。逾90%這類病人是女性,受害人年齡介乎16至80歲,平均年齡為24歲。
逾半個案涉及藥物和酒精;近55%個案的犯案者是熟人甚至是親密伴侶。16宗個案牽涉多名犯案者。大部分個案是在受害人或犯案者家中發生,而每20宗案件中,就有一宗發生在學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