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貿易公司董事兼股東以虛假的商業發票,詐騙渣打銀行近1300萬元融資貸款,董事經審訊後,昨被裁定4項欺詐罪成,被判囚1年。法官批評事件顯示銀行對文件審核的態度寬鬆,間接令申請者肆意使用虛假文件增加融資貸款,又相信本港有不少公司都以這種不當方式融資。 官批銀行審核寬鬆 辯方求情稱,被告伍大成(65歲)一直與妻子合作做生意,妻子主力處理公司財務,惟妻子與幼子同於2013年離世,對被告個人及事業造成重大打擊。辯方另稱被告現已償清貸款。法官判刑時表示同情被告遭遇,又說雖然銀行未有實際損失,但被告使用虛假文件以獲融資的手法,動搖本港融資架構,對銀行體系造成不良影響,考慮到本案非同類案件最嚴重,遂作以上裁決。 法官另說,事件顯示銀行對文件查證及批核態度寬鬆,間接令申請者可肆意使用虛假文件增加現金流,但從另一角度看,這亦是雙贏局面,一方面申請者可獲更多貸款,而銀行亦會有更多生意,相信香港不少公司都是以這種不當方式融資。 【案件編號︰DCCC 7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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