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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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准建後巷屋條件多 地產界:無助解租屋荒

[2018.07.10] 發表
興建後巷屋須符合一定要求。

【明報專訊】針對多倫多市政府日前通過﹐容許舊多倫多及東約克屋主興建後巷屋(laneway suites)﹐有地產從業員認為﹐新政策只能稍稍紓緩出租房屋的短缺﹐但仍是杯水車薪﹐不足以解決出租市場的「屋荒」。

市中心出租屋收入較萬錦士嘉堡可觀

另有地產從業員指出﹐多倫多市中心的出租屋收入較萬錦市或士嘉堡區更可觀﹐準買家若有意在市中心投資出租物業﹐可考慮選擇適宜興建後巷屋的物業。但拍板前一定要做足功課﹐確保有關物業符合條件申請市府後巷屋興建許可證。

地產從業員兼註冊物業估價師陶立表示﹐在萬錦市或士嘉堡﹐一個過百萬元的房子出租﹐月租可能只有2,000元至3,000元﹔但在市中心附近﹐一個有2個間隔(units)的物業﹐月租便可達4,000元﹐如物業符合興建合法後巷屋﹐出租收便可再增加收入。

他認為﹐若後巷屋的面積能達400平方呎或以上﹐將更易出租﹐比只有100至200平方呎的後巷屋更有潛力。

不過﹐陶立亦強調﹐物業是否值投得投資﹐仍視乎個別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安省華人地產專業協會副會長吳樹聲則指出﹐興建後巷屋雖可為屋主帶來額外收入﹐亦可令屋價上升。但他提醒﹐業主始終要向市府申請興建許可證﹐興建過程又要花錢、花時間。當屋價上升後﹐物業稅亦會隨之上漲。

吳樹聲又指出﹐由於興建後巷屋須符合一定要求﹐並不是所有房屋適合興建後巷屋﹐多市一些舊區如車房位於後巷﹐才較合適興建﹐但仍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故他估計即使市府容許興建後巷屋﹐但數量有限﹐對紓緩出租市場的需求﹐幫助不大﹐不足以解決「屋荒」。

多倫多對興建後巷屋的限制包括﹕後巷屋入口距離公眾街道不能超過45米﹔不能超過2層(或6米)高﹐而且只能包含一個間隔﹔須與主房屋背面保持5米至7.5米(視乎物業本身高度而定)﹔與主物業範圍後面的分界線保持至少1.5米﹐而長度及寬度不能超過10米及8米。

近期多倫多獨立屋價格高位上落﹐不過﹐有地產從業員認為﹐除非出現特別不利的因素﹐否則應當不會大跌。

地產從業員劉世傅談及目前大多倫多市道時說﹐共管柏文繼續活躍﹐但獨立屋未有起色。然而﹐他補充稱﹐屋價已經持續上升10年﹐獨立屋市道雖然沒有明顯好轉過來﹐但其實價格已累積相當增長﹐目前只是在高位持平﹐呈現略為上上落落走勢。看長遠一點﹐除非出現重大的不利因素﹐否則獨立屋價格應不會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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