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七成半人撐回購領展商場
【明報專訊】領展自2014年轉售旗下公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至今年2月底合共售出45個商場物業。民間團體「領匯監察」及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做民意調查,發現逾七成半受訪者支持政府回購領展商場。
學者:13年民意「大逆轉」
調查於6月6日至6月12日期間,以電話訪問1024名年滿18歲市民。調查發現,79.1%受訪者認為領展上市13年以來,在商舖及停車場加租、商場規管等,對商戶及居民造成負面影響;85.1%受訪者不認同特首林鄭月娥指領展問題「束手無策」;另76.1%支持政府回購領展商場。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稱,調查結果反映民意「大逆轉」,領匯(領展前身)成立當年,較多人贊成房署出售物業套現,如今要求回購領展商場的聲音卻更大。他批評商場營運者忽略社會責任,罔顧居民生活所需。
政府:涉大量公帑不考慮
立法會「公屋及居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公聽會,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在會上L調,回購領展涉及大量公帑,不會納入考慮。
傳真社前天報道,沙田穗禾苑業主對2005年房委會與領匯《買賣協議》中的「分攤比率契諾」不知情,因而為領展多付千萬元維修費。穗禾苑法團主席何倩儀昨在公聽會稱,去年2月與房署高級經理鄧馮淑U會面時,對方表示「無所謂維修攤分比率」,並稱「49.2%」(領展應分攤住宅部分公用設施維修費比率)及「50.8%」(住宅業主分攤比率),是當年房署用以計算「管理人力工時」。何指房署其後更拒絕再與法團見面。
議員朱凱Y批評該房署職員的做法涉及失職,甚至涉嫌官商利益輸送,質問房署副署長黃麗冰該職員對規定是否知情,黃稱「相信同事應該理解」。
領展發言人稱,當年房署已將住宅及商業部分分段,以便各自管理;由於住宅部分公共地方由屋苑法團或其委聘之管理公司全權負責,領展作為商場部分業主,無權參與,須由法團提出攤分支出的要求,領展方能跟進並支付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