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深圳灣口岸揭發走私黃金案。一名本港司機上周二(3日)駕駛掛中港車牌的私家車,經深圳灣口岸前往香港時被截查,內地海關人員揭發兩前座之間扶手位置設有暗格,共收藏44塊金磚,總值逾1000萬元人民幣(約1200萬港元),司機涉嫌走私被捕。 中港牌私家車深圳灣回港 內地海關當日傍晚在深圳灣口岸客運出境車道,檢查一輛駛往香港的中港車牌私家車,在車廂前座中間扶手位置發現一個特製暗格,海員感可疑,將暗格拆開檢查,發現內藏44塊金磚,每塊重1公斤,總值逾1000萬元人民幣。 內地海關指出,涉案司機為港人,他被捕後已招認犯案,昨日仍被刑事扣留調查,案件將交由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根據內地法例,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均屬限制出境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51條規定,走私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的人,一經定罪,可被判處5年至10年有期徒刑,以及被罰款;若案情特別嚴重,犯案者可被判處監禁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以及被沒收財產。上述涉案的黃金被深圳海關充公後,將會在案件完成司法程序後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將會上繳庫房。 翻查資料,過往不時有港人被揭發利用汽車走私黃金。去年11月23日,一名47歲男子駕駛中型貨車,經文錦渡管制站由內地返港時,被本港海關人員截查,揭發車上一個腰包藏有10塊共10公斤重的黃金,市值約3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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