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塌牆案 承建商被指偏離經批准工序
【明報專訊】俗稱「大館」的法定古蹟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其中已婚督察宿舍大樓前年5月做活化工程時,承建商涉因施工錯誤,釀成外牆及部分屋頂倒塌,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遭票控,各人否認「進行工程而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猁漲M險」等4項罪名,昨日受審。控方指承建商金門建築活化方式偏離其原來向屋宇署申請的方案。
3被告否認4罪受審
涉案3名被告依次為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的授權簽署人梁賜熊,以及另一建築承建商Stonewest(HK)Ltd.,被控「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任何工程」、「進行工程而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猁漲M險」等共4項罪名。
辯方在案件開審前指出,控方的專家證供指承建商在工程中出錯,令大樓木樑岌岌可危,質疑其證供是否可呈堂。裁判官決定先聽罷雙方陳辭,才決定是否接納有關證供呈堂。
控方﹕錯穿木樑損結構
控方案情指出,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活化「大館」的施工方式,偏離其原來向屋宇署申請的工程方案。根據屋宇署的調查報告,承建商在加固宿舍大樓一樓陽台的木樓板時,錯誤地將鋼構件插入木樑兩邊,令木樑出現小孔,事後卻未有用泥漿完整填滿小孔,危及木樑穩定性,最終影響大樓整體結構,導致外牆及部分屋頂倒塌。
控方續指出,被告梁賜熊有責任監督活化工程,但他視察時沒有發現以上問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S19205-19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