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卑詩省省府對300萬元豪宅開徵額外學校稅才引來不少批評,現在有學者認為只針對300萬元豪宅徵稅並不足夠,應該擴大至向所有100萬元以上的獨立屋徵收附加稅。 提出建議的是卑詩大學人口與公共衛生學院的副教授克肖(Paul Kershaw)。他解釋,擁有一間獨立屋的市民,他們的身家比單算收入高得太多,他認為所有超過100萬元的獨立屋都應該繳付額外稅項。 根據克肖的建議,100萬元以上獨立屋的屋主,應被徵收物業估價的1%作為附加稅。例如,一間125萬元的房子,年度需額外繳付2500元;200萬元的房子則繳1萬元;500萬元的房子要繳4萬元。 克肖認為,如此每年政府可收取30億元的稅收,可以用來減入息稅或銷售稅,或用在更多社會服務上,或令租金更加可負擔,或幫助首置族上車。 他建議,屋主可以延遲繳交附加稅,等到他們賣樓時才繳付。他認為,增加獨立屋的附加稅,可減低房子成為「商品」的誘因,冷卻過熱的樓市。 正在反對省府對300萬以上房子開徵額外學校稅的Matt Wood表示:「他一定以為大家都是笨蛋,大部分100萬元房子的屋主,他們都有80萬元的房貸在身,他們的淨值可能只有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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