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指假結婚真賣淫兼經營妓寨的37歲台灣婦女張春桃(Chun Tao Zhang,譯音)就移民部發出的遣返令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日在聯邦法院開審。張春桃的代表律師稱其當事人接受移民官員問話時,沒有合資格的國語翻譯員協助,以程序不公為理由要求撤銷遣返令,並堅稱張春桃與丈夫是真婚姻。但法官在庭上提出質疑,指若兩人真的住在一起,為甚麼丈夫會不知道妻子從事性工作。
稱見移民官無合資格翻譯員
張春桃昨日身穿粉紅色T恤、長褲並綁起馬尾以輕便裝束出庭,與擔保她申請配偶移民的丈夫一同坐在旁聽席聽審,期間張春桃把頭靠向男方肩膀,並挽着他的手臂,狀甚親密。張春桃涉嫌透過假結婚移居加拿大後於大溫列治文和溫哥華賣淫,去年8月被捕,並涉嫌為其他妓女安排接客,遭移民部頒下遣返令。
張春桃的華裔代表律師陶維表示,其當事人接受移民官員盤問時,只獲安排一名移民部僱員擔任臨時國語翻譯,直至盤問工作差不多結束時當事人才得知該名翻譯並無專業認可資格,不排除翻譯出錯導致移民官誤以為張春桃說謊或前言不對後語,影響移民官的判斷。陶維說,在沒有專業翻譯人員的情況下,調查人員可以選擇押後盤問工作,但當時卻沒有這樣做,要求法官以盤問程序不公為理由撤銷遣返令。
陶維又稱張春桃與她的丈夫是真婚姻,指移民部去年初都確認兩人婚姻的真實性,但同年10月卻突然改變看法,直指兩人假結婚卻沒有作詳細解釋。他又說,夫婦短暫性不住在一起是很常見的情況,可能是因為吵架或工作關係,但卻被移民官員放大解讀。
陶維說雖然外界對性工作者存有偏見,但其當事人只是違反了工作簽證條件,並非犯下有組織刑事罪案,故罪行相對較輕,認為不至於把她遣返回台,與丈夫分隔異地。聯邦法院法官期間打斷陶的發言,指張春桃的丈夫曾表示不知道妻子賣淫,質疑若兩人真的住在一起,很難理解丈夫會不知道妻子從事色情行業。
移民部律師阿哈倫(Hilla Aharon)則堅稱張春桃透過假結婚到加拿大,指她接受移民官盤問時已透露了她的不誠實。她說,雖然張聲稱與丈夫同住列治文榆橋道(Elmbridge Way)7300號路段,並強調是唯一居所,但是在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放蛇行動中,假裝嫖客的調查人員卻發現兩人約見的單位內,即西敏公路(Westminster Hwy.)8000號路段的一個柏文單位,有張春桃大量個人衣物,有理由相信她居住於此。
至於翻譯的問題,阿哈倫反駁指,移民官員傳召張春桃問話時已在信中說明需要自行帶同翻譯,加上張春桃的律師當時也在場,若發現有問題也應該當場提出,但整個盤問過程對方都沒有提出不滿,認為這是張春桃和其律師的責任。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宣布擇日宣判。
37歲的張春桃被指透過假結婚由台灣來加拿大,之後在列治文及溫哥華的柏文單位從事性工作及安排其他妓女賣淫。CBSA去年8月派出臥底放蛇,利用微信與張聯絡,兩人還對性服務的費用討價還價,後來臥底與張春桃在列治文一間柏文大樓相約見面,並即場將她逮捕。張春桃曾向調查人員表示是為了家計考量才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