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半歲孖仔在家 17歲雙程證母被捕
【明報專訊】新田東鎮圍發生懷疑虐兒案,一對半歲大孿生男嬰被母親獨留家中,由祖母探訪時揭發。持雙程證來港的17歲母親報稱昨日獨自回內地尋找21歲港人丈夫,下午回港後到警署自首,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稱返內地尋21歲港人夫
被捕17歲女子姓楊,持雙程證來港;21歲丈夫姓沈,香港人,二人育有一對孖仔。楊女昨早稱回內地找丈夫,下午回港後僅楊女被捕,暫未知道其丈夫去向或是否在內地工作。
昨晨10時許,警方接獲50歲祖母報案,指到訪東鎮圍探望兩名孫兒時,僅發現兩嬰兒在屋內,父母不知所終,懷疑有人獨留兒童在屋內。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後,仍未能聯絡到嬰兒父母,遂召喚救護車將嬰兒送往北區醫院檢驗,其間由一對男女警員充當保母,各手抱一名嬰兒送院,兩嬰兒沒有受傷。
祖母受託照顧 到訪發現報警
據了解,祖母前晚收到媳婦信息,稱「要去深圳搵老公」,並託她到住所照顧孫兒,惟祖母表示要工作而拒絕;至昨日清晨5時許,祖母再收到媳婦信息,稱無論如何都要回內地,並會將孖仔留在家中。祖母聞言無奈趕往媳婦家中,早上8時許到達村屋時,其媳婦已經外出個多小時,一對孖仔無人照料,祖母氣憤下報警求助。
楊女下午自行返港,得知家姑已經報警,遂自行前往落馬洲分區警署自首,被警方拘捕。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故意忽略、拋棄或遺棄所管養或照顧的16歲或以下兒童或少年,而導致其受到傷害,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囚10年。但獨留兒童是否觸犯有關法例取決多項因素,包括兒童年齡、自我照顧能力及涉案者是否意圖疏忽照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