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類鴉片藥10月貼警告籤 告誡市民用藥可致依賴成癮
【明報專訊】加拿大衛生部周三宣布,從10月開始,所有處方類鴉片藥物,必須貼上黃色警告標籤,標示服用時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同時藥房在售藥時亦須派發有關類鴉片藥物資料的說明資料。
今次是聯邦政府首次要求藥房,必須為配製藥物貼上警告標籤,並向病患提供資料。
衛生部首席醫療顧問沙瑪醫生(Dr. Supriya Sharma)說,這個黃色警告標籤會貼在藥瓶上,警告服用者這些藥物可導致藥物依賴、成癮和服用過量。
而印發的資料將告訴服用者藥物的潛在副作用,過量服用時可能出現的症狀,並警告切勿分享這類藥物等,以及把藥物安全地存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根據新法規,藥物製造商要制訂和實施風險管理計劃,以減少與類鴉片藥物相關的潛在危害。
沙瑪表示,雖然大多數類鴉片藥物引發的危機,歸咎於受污染的黑市藥物,但處方鴉片藥物也可造成過量服用導致死亡的情況。他希望這些警告標籤及說明資料,能促進服用者與醫療提供者及藥房的溝通,令他們更了解類鴉片藥物的利弊和風險。
沙瑪指出,黃色警告標籤可起到警示作用,而印刷傳單可確保傳遞有關處方類鴉片藥物的信息一致,過往並無機制確保所有省份和地區的信息一致。
今次針對處方類鴉片藥物頒布新規例,為《雲妮莎法》 (Vanessa's Law)的一部分,該項法例是紀念保守黨國會議員楊格(Terence Young)的15歲女兒,她13年前服用處方藥平菩賜(Prepulsid)治療胃病,出現併發症,在2000年去世。
沙瑪表示,若發現任何人不遵守規定,第一步會先設法讓其守規,與藥房合作確保人們遵守規定。新規也允許罰款和處罰,甚至提出訴訟。
加拿大藥劑師協會(Canadian Pharmacists Association)藥物創新總監恩伯利(Phil Emberley),卻質疑新規例的成效,認為藥房能夠使藥劑師因應不同患者的特定需要,而作個人化的交流,因此不認同政府將患者視為具同一特質的群體,發放信息一致的傳單,而沒考慮個別患者的需求。
恩伯利舉例說,對於將類鴉片藥物當作美沙酮,或治療海洛英毒癮處方藥舒倍生(Suboxone)的人士,新規定的黃色警告標籤與資料傳單可能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