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輕空姐2013年底疑被扼死後,遭藏屍荃灣住所衣櫃內,其前男友潛逃內地後落網。前男友昨繼續出庭自辯,控方質疑他有偷看事主電話的習慣,直指他是一個妒忌心強的男友,不准事主與其他男性朋友接觸。前男友承認他是妒忌心重,但指「每個人都有妒忌心」,且事主有自己社交圈子,即使他不願亦無法控制對方。 指事主優點是「開朗囉好貪玩囉」 控方昨盤問時提到,被告莫俊賢(30歲)日前作供時,力數事主陳曼儀(終年26歲)「有少少脾氣、少少霸道」,但完全無提及對方任何優點,被告回應稱「開朗囉……好貪玩囉」,控方再追問是否有其他優點,他沉默約10秒後稱「諗唔到」。控方見狀追問指,有證人稱事主非常平易近人,質疑為何被告無發現。他表示「一時時啦」,但強調事主經常無理取鬧。 控方再質疑,透過閉路電視及電話錄音等紀錄時間計算,被告應在事主家中花了個多小時「箍煲」,與他在錄影會面中稱約半小時有出入。被告表示,當日向警方錄取口供時至今已相隔數年,因此有出錯,「我唔會咻磾荇伅※竣H,唔記得個確實時間」。 控方聞言指出,事實上當日被告是得悉事主更表後,再在她家門口等了約40分鐘,待她出門上班時闖入,存心取其性命。被告否認,並反駁稱:「如果係要封\命就不用call sick(請病假),一上去直接整死佢最方便。」 稱替事主急救 法醫稱無心外壓痕[ 被告日前自辯時提到,當日殺人後曾替事主急救,惟法醫作供時稱,事主身上根本無任何施心外壓的痕[。被告昨承認,事實上他早於1999年上課學急救,不及格未能獲證書。控方聞言質疑被告選擇以不合格及近乎忘記的急救知識為事主急救,亦不直接叫救傷車,並不合理,質疑他「作口供」,被告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3/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