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照顧案 幼園副校:女童常缺課 母稱生意忙
【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因母親疏忽照顧以致嚴重營養不良,送院檢查發現極為瘦弱。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社工等隱瞞女童身體狀G,案件昨續審。女童的幼稚園副校長供稱,女童母親曾向院方稱「做生意好忙」,遂帶女童回內地交其他人照顧,因此多次缺課。
稱女童反應快「感覺幾叻」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二人共被控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首被告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幼稚園副校長陳運好供稱,2014年11月曾替女童進行入學面試,當日首被告在場。陳表示,女童能書寫簡單中文字、數字,及自己名字,亦能夠以廣東話與陳交談,認為她適合就讀幼稚園高班。陳形容女童「感覺幾叻」,當刻已決定立即取錄。女童於數日後開始上課。辯方詢問陳為何認為女童「好叻」,陳解釋她叫女童寫字或數字時,女童反應很快。
陳稱女童在上課期間會享用茶點,她從未收到通知稱女童「揀飲擇食」或不能吃固體食物。陳另據幼稚園值勤紀錄指出,女童就學期間、即2014年11月至翌年4月多次缺席,2015年3月及4月均只出席了1天,當中從未以生病為由請假。校方曾多次致電首被告詢問理由,首被告稱「做生意好忙」,故帶女童回內地交由其他人照顧。首被告於2015年4月底致電校方,稱女童將停學及交由內地親戚照顧,而女童於4月28日後已沒有上課。
非請病假 指復課外表無異
陳憶述首被告會接女童上下課,故她在門口迎接學生時曾見過對方,首被告多數衣著光鮮,有化妝及打扮。辯方指陳透過電話通話的女子非首被告,陳不同意,惟陳同意女童在長時間缺席後復課,外表與早前上課時無異。聆訊周三續。
【案件編號︰HCCC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