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26宗屬實 中小學性騷擾非強制通報
【明報專訊】早前香港田徑隊員呂麗瑤自揭念中學時曾被教練性侵犯。教育局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校園性騷擾提問,指局方沒規定學校通知局方有關性騷擾的個案,但若個案涉及教職員行為不當,則必須通報,而過去5個學年(2012/13至2016/17),教育局接獲40宗由中小學通報的性騷擾個案。
教局5學年共接40宗通報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提出上述質詢,教育局長楊潤雄回應稱,中小學校可自行向所屬地區的學校發展組徵詢意見,或通知教育局相關個案。教育局在過去5個學年接獲40宗個案,當中26宗查明屬實,14宗為「調查後不成立」或「正調查及等候上訴」個案。
肇事者16學生 10教師
查明屬實的個案中,16宗肇事者為學生,學校已將個案交由社署或警方跟進,有學生需接受警司警誡或入勞教中心;另10宗肇事者為教師,其中7名教師被取消教師註冊資格,3名教師則被局方發信警告。
周浩鼎詢問教育局有否規定學校必須呈報性騷擾投訴,楊潤雄指學校處理懷疑個案時,可諮詢平機會或警方等意見;若懷疑個案屬性侵犯,學校應諮詢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或警方虐兒案件調查組。楊指局方現沒規定學校必須通知教育局,但個案若涉及教職員行為不當、嚴重失德或教職員懷疑性侵犯兒童,學校則必須向教育局呈報。
公民黨陳淑莊說,性侵犯較虐兒難察覺,不能接受局方沒有要求校方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