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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店揮拳不認罪 余祥銓被起訴

【明報專訊】藝人余天的兒子余祥銓,去年12月10日凌晨在信義區夜店Vibe喝酒後,因不滿女性友人不願與他一起離開,竟遷怒高姓男子,出拳毆傷高男。台北地檢署9日依傷害罪起訴余祥銓。對此,余祥銓回應表示,起訴不代表有罪,現在只能等待司法調查結果。余天則低調回應表示,不知道兒子被起訴,且兒子也沒找律師,實話實說就好,會再去了解看看。

起訴書指出,33歲余祥銓與高男素不相識,2人在去年12月10日凌晨2時許,分別與女性友人Yumi、Jasmin到北市信義區夜店Vibe喝酒。

4人離開夜店後,Yumi因不願與余一同離去,見高男及Jasmin攔下計程車,遂跑到2人欲搭乘的計程車旁,余因而心生不滿,出拳毆擊高男臉部,高男受到右側臉部擦挫傷、頭痛等傷害,當場報警。

檢方傳喚余祥銓調查,余在庭訊後接受媒體詢問時,否認動手打人,並怒批高男「來蹭酒又蹭妹,把妹就自己付錢,憑什麼都我付?」不過,由於檢方傳喚當天在場的女性友人Yumi等人作證,證稱Yumi因不願與余一起離開,余動手打人,檢方因高男及證人指證歷歷,因此不採信余祥銓辯詞,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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