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災難遇害者辨認組除參與南丫海難及大埔車禍等本港大規模傷亡意外的辨認工作,在2004年南亞海嘯後亦赴泰國協助辨認遇難港人遺體。該組搜索和記錄資料的方式,均按照國際刑警制訂的災難遇害者辨認標準,外地行動時更易協調。 搜索隊最少4人 不接觸殘肢免污染 災難遇害者辨認組副主管溫偉民總督察表示,會按死者數目、場地面積,以及行動持續時間決定出動規模。他稱,該隊會按照國際刑警標準,在意外現場劃設5米乘5米的網格(Grid)方便搜索,「一個人約1.7至1.8米高,5米乘5米可確保不會有太多死者在同一網格內」。若意外現場太大或位處山坡,警方更會出動航拍機拍攝鳥瞰圖,再用電腦以虛擬方式劃設網格。 溫偉文說,每支搜索隊有至少4名隊員,「有做記錄的,有做領導的,有尋回遺骸的」,以一字排開方式直線向前搜索。溫說:「無論網格內有多少名死者或遺骸,每次都只做一個,視乎他們首先找到什麼,目的是尋回全個遺體。」記錄員全程不會接觸殘肢,避免造成污染。 若隊員發現遺體或殘肢,會以合乎國際刑警標準格式的表格記錄,溫透露正試驗用平板電腦輔助,「雨天用表格不太方便,亦可避免手民之誤」。警方亦會使用射頻識別技術(RFID)協助標記遺體或殘肢發現位置,他稱:「找到死者遺體便會標籤(Tag)一下,代表當時確認了死者的位置……方便知道哪具遺體由哪人員處理,甚至看到遺體分佈。」 除口罩及護目鏡等防護裝備外,每隊人亦會獲發一個背囊,內有簡單挖掘工具、表格、平板電腦、屍袋及即影即有相機等(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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