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個會計團體和政黨於政府公布預算案前,建議就納稅人自住居所租金設扣稅額,但政府在新預算案未有採納。不過,政府消息人士昨承認,曾認真研究建議可行性,惟仍需時間研究及處理技術問題。 另外,已婚夫婦現時若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而非薪俸稅方法計稅,兩人須一齊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稅,才能申請。預算案建議由2018/19年度起,放寬有關限制,容許夫婦以不同方法計稅,即一人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另一人可選擇薪俸稅,為納稅人提供更大彈性。預算案未有預計受惠人數或少收稅收金額。 在個人入息課稅下,納稅人同樣須跟從薪俸稅免稅額、稅階和稅率,不同之處是將物業租金收入和經營企業盈利等相關可課稅入息計算在內。政府消息表示,個人入息課稅本身已是一項稅務寬減措施,故當初推出時認為不能再放寬上述限制,但現時政府財政狀G「有條件」,因此放寬。 政府消息人士未明言放寬限制是否針對低收入但有資產人士,但舉例指若有夫婦是兼職工作,同時有物業收租(須繳納15%物業稅),如果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稅,或能減低須繳款項。消息強調,放寬限制並非針對高收入人士,舉例指若他們薪金以外的收入很高的話,便會被徵收17%稅率(薪俸稅最高稅階稅率)。消息補充,在2016/17年度,有14.3萬對夫婦因使用個人入息課稅,較以薪俸稅計稅交少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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