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高檢前日透露,內蒙古檢察機關對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圖)涉嫌受賄案提公訴,指控他利用擔任團中央辦公廳主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及常委、中共中央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但沒有說明數額。
與李瑞環關係密切
《北京日報》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報道,檢方着重強調涉貪官員的中委身分較為少見。去年6月,中紀委的通報也提及,孫懷山身為中央委員,「政治上對黨不忠誠,經濟上貪婪」。
另外,上月底內蒙古「兩會」上,內蒙古檢察長馬永勝在檢察院工作報告中稱,指專案組「克服查辦對象身分特殊、案件重大敏感、涉及面廣、涉案人員多等重重困難」,分赴16個省市、35個市縣,行程上百萬公里調查,形成84冊共1.5萬多頁的案卷材料。
65歲的孫懷山有團派背景,與全國政協前主席李瑞環關係密切。孫1978年調入團中央辦公廳,李自1979年至1981年擔任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兼全國青聯副主席,兩人相識於微時。1987到1994年,孫擔任團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主任期間,先後為王兆國、胡錦濤、宋德福、李克強4任團中央第一書記服務。李瑞環1993年出任全國政協主席之後,孫翌年調入全國政協,1999年升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2013年再升為常務副秘書長兼機關黨組書記,躋身正部級,做全國政協「大管家」長達十多年。落馬前半年,孫才轉任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去年2月被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