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用標誌助選 互委會前主席脫罪
【明報專訊】彩虹h一名互助委員會前主席涉嫌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未獲互委會批准,便讓民主黨候選人胡志健在其選舉廣告中,使用會方名稱或標識,裁判官昨裁定表證不成立,他當庭釋放。前主席在庭外指聞裁決後鬆一口氣,並批評檢控無理,認為是政治檢控。
庭外批「政治檢控」
彩虹h丹鳳樓互助委員會前主席葉貴元(64歲)在庭外稱,聞裁決後鬆一口氣,並批評檢控無理,認為是政治檢控,又表示為案件「額外使髐Q幾萬」。彩虹h服務聯會聯席總幹事莫灝哲亦批評,今次非穩妥檢控,又指檢控將義務工作者輕易「擺入犯人欄」,是對義務工作者不尊重。
葉貴元早前曾被控於2015年10月20日,在未經彩虹h丹鳳樓互委會批准下給予書面同意,將有關互委會名稱或標識納入胡志健一項選舉廣告中。裁判官指時任彩虹h丹鳳樓互助委員會司庫,在簽署批准胡志健使用會方名稱及標識的文件時,清楚知道文件用作支持胡志健,亦能夠代表互委會意願。
【案件編號︰KTCC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