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市民莫某早前在超市買了一包「張飛原味牛肉」,其聲稱是來自三國時代蜀將張飛的「獨門方法製作」。莫某是一名三國迷,他翻查史籍後均無發現有類似記載,認為商家此舉是欺詐及誤導消費者,更憤然提告。 莫某表示,他看見「張飛原味牛肉」的包裝袋上,標有「張飛牛肉,味源三國」等字句及張飛的武將形象,背面說明更稱傳說記載張飛在大戰獲捷後,特地烹調其喜食之牛肉犒勞將士,結果三軍皆醉,此牛肉製作方法被傳於後世,故稱「張飛牛肉」。 但莫某查遍《三國誌》等歷史古籍,以及地方志、小說《三國演義》,均無「張翼德閬中敗張郃劉備賞酒,張飛特烹牛肉犒三軍眾人醉」的說法,認為商家所言純屬子虛烏有,遂提告要求退還貨款23.8元(人民幣.下同)、賠償500元,以及賠償近萬元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同時要求公開道歉。 惟法院審理後認為,一般消費者選購商品注重其本身的品質、價格及業界的口碑等,個別消費者的個人好惡,不能因此認定會對普通消費者構成欺詐。此外,大眾對於張飛的普遍認識是一員虎將,「張飛原味牛肉」不會導致普通民眾產生張飛是善於烹調牛肉的美食家的判斷,不足以對普通消費者產生誤導。 再者,該包牛肉的包裝故事已明確載明為「張飛牛肉的傳肉」,既然是傳說則毋庸探究其是否與真實歷史一致,產地閬中有此傳說,也無須以歷史記載否認。故此,法院依證據不足,最終駁回莫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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