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法克斯6日加新社電)一名斯高沙省男子酒後與人爭執時咬掉他人部分鼻子﹐他被法庭裁定嚴重襲擊罪﹐但男子不服判決﹐要求上訴﹐法官現在駁回其申請﹐並奉勸他翻過這一頁。 麥克萊恩(Randall MacLean)於去年2月被判入獄6個月﹐守行為1年。他之前被裁定嚴重攻擊罪名成立﹐涉及2014年10月在斯高沙省皮克圖(Pictou)的一次守靈中酒後鬥毆。 斯高沙省上訴庭法官德里克(Judge Anne Derrick)於周五發布的裁決中﹐拒絕了麥克萊恩的上訴請求。法官列舉了最初法庭研訊中的呈堂證據﹐指法官阿特伍德(Del Atwood)當時在裁決中斟酌﹐悲慟情緒加上醉酒﹐如何導致一個人部分鼻子被咬掉﹐而另一人面對嚴重襲擊指控。 法庭文件顯示﹐麥克萊恩是死者的舊友﹐他抵達皮克圖參加守靈﹐當時已醉醺醺﹐其他參加者也有人飲酒。隨後出現爭執﹐打鬥中﹐麥克萊恩咬住一名男子﹐咬掉了他的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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