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次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的,是關於去年11月審計署發表的審計報告,其中有關海事處的章節。該章節提及4類主要政府船舶的平均船齡,在2007至2016年的10年間顯著增加,當中41%、即76艘已超過預計使用年限1至12年不等,惟海事處船舶採購項目推展進度緩慢。 審計報告指出,8個立法會財委會已批准項目中,5個未能在目標日期交付船舶,延誤5個月至4年不等,其中3個更仍在招標;延誤令該5個項目中的4個建造成本增加,政府要額外承擔3230萬元,超出核准撥款14%。 審計署發現4類主要政府船舶的停用時間增加,其中因要做預防保養及急修的總停用時間,在2012至16間增加逾24%;同期船舶數目僅增2.2%,由183艘增至187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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