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地產議會(RECBC)指使用比特幣作為物業交易的貨幣帶來風險,例如難以確定資金是否涉及洗黑錢,並規定經紀不能接受比特幣交易。有地產從業員對於該會決定失望。
負責規管省內地產業的卑詩地產議會指出,雖然比特幣已可合法用於很多交易,但與比特幣交易的相關風險不能忽視。議會舉例指風險包括洗黑錢活動。
卑詩地產議會並補充,根據現行規定,支付購買卑詩房屋的訂金,必須存放在信託戶口,除非特別在合約上列明。議會解釋,由於比特幣並不在銀行及政府的範圍存在,所以不能存入信託戶口,亦即代表經紀及律師都不能接受以比特幣支付訂金及存放在信託戶口中。
加拿大聯邦金融交易分析報告中心(FinTRAC)則規定,如一宗現金交易的金額超過1萬元,持牌經紀需要確定交易者的身分,但由於以比特幣付帳的交易源頭難以被發現,地產議會提醒業界,需要小心考慮聯邦金融交易分析報告中心訂明的《犯罪所得(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法》《Proceeds of Crime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
對於卑詩地產議會不接受比特幣的立場,本地地產從業員阿羅拉(Mayur Arora)表示失望,他曾在2016年1月表明,願意接受以比特幣作為佣金。阿羅拉上月說:「如果我能夠收比特幣作為佣金,我已經成為了富翁。」
在2014年1月,比特幣的兌換價約為600美元,有發展商當時亦接受以比特幣作為預售樓花的訂金,不過該發展商行政總裁上月稱,未曾收過比特幣,但相信其公司能接受,並認為:「我們最終會看到一個強勁的數碼貨幣系統出現。」
卑詩地產監管辦公室(OSRE BC)發言人盧德維格森(Mykle Ludvigsen)表示,其辦公室只會在接獲投訴時才會採取行動。他說:「如有人向我們投訴指一宗地產交易使用比特幣完成,並且導致不公平的情況,辦公室將會按照聯邦政府的貨幣法(Currency Act)跟進。」
根據本國貨幣法,所有合約都需要以加元,或一種加拿大以外的國家貨幣,又或「以兩個或更多國家貨幣界定的帳戶單位」來訂立。
比特幣的價值是以美元及其他國家的貨幣來界定,因此如按貨幣法而言仍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