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醉駕司機,凌晨強行闖入火場,將救火喉拖動半條街後絆倒一名消防員,導致下半身嚴重受傷。司機被捕後收到告票並被禁止駕駛三天。
事發後,溫哥華署理消防總長葛倫頓(Brian Godlonton)昨日特別會見記者,呼籲司機們經過火場時要小心。他指出,昨日凌晨1時,消防員出動撲救位於喜士定東街100號屋段一棟兩層高建築物的火災,一名醉駕司機竟然駕車穿越救火區。現場不僅有三輛消防車的警燈閃動,而且還放下俗稱雪糕筒的路標,但司機照樣闖入,更輾過救火喉,導致兩條救火喉的接駁器卡在汽車底盤下。司機不但沒有察覺,仍繼續前行,結果將水喉拉動半個屋段後,將一名消防員絆倒。消防員倒地後,下半身嚴重受傷,動彈不得,但意識清醒,其他消防員需要把他的褲子剪開施救。僅是這些個人裝備,便造成兩千元的損失。被輾過的救火喉也不能再用,估計損失超過一萬元。消防員其後送院治理後已經出院,但正安排做手術,將有一段時間不能工作。
有報道稱,肇事司機當場被捕。他是一名50多歲的亞裔男子,當時駕駛一輛銀色四門房車。溫哥華警局其後向他開出告票,據悉金額只有81元,並被罰禁止駕駛三天,汽車也被扣押。對於處分是否足夠的問題,葛倫頓不予置評,指出這是警方與政府的事。但他強調,該事也關乎醉駕。但溫哥華警方未有透露是否會對司機進行刑事檢控。
葛倫頓又說,他昨晨與受傷消防員通話,這名消防員仍然感到痛楚。最後能否完全復元,仍有待觀察。估計有一段長時間不能工作,要首先接受治療。受傷消防員入職有一年多。
究竟肇事汽車當時車速有多少,葛倫頓說仍在調查中。但該路段的車速限制是每小時30公里。
他又向司機們作出呼籲:路上只要看見先遣人員車輛的警燈閃動,便要停在馬路的右邊讓路。開車通過火場時,假若看見警燈閃亮,應放慢車速,看清楚才前行,並要保持距離,為先遣人員留下安全空間。
葛倫頓沒有統計數字,但他指出,這類涉及路過司機的事件經常發生,而且發生得太多,他自己也親眼見過。他強調,開車輾過救火水喉是違法的,假若該條水喉當時灌了水,再被汽車弄破,可能會失控,造成更大破壞。
據透露,該棟空置樓房已經連續兩晚失火,懷疑遭人霸佔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