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因焚燒國旗或區旗入獄的社民連成員古思堯,早前參與兩項公眾遊行時,涉嫌兩度作出塗污、疰a國旗及倒置國旗行為,昨日因應警方要求到灣仔警察總部接受調查,並遭拘捕。 71歲的古思堯昨被控以兩項「侮辱國旗」罪,案件明年1月5日(下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古被指涉及兩宗侮辱國旗罪,分別為今年7月15日參與悼念劉曉波燭光遊行時倒掛和塗污國旗;以及同年10月1日「反威權遊行」中,所持時鐘示威道具上倒置國旗,諷刺「為共和國送終」。 涉悼劉曉波反威權兩遊行犯案 古思堯昨早在社民連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及曾健成等人陪同到灣仔警察總部,眾人在門外拉起「政治檢控可恥 廢除國旗惡法」橫額及高喊口號。古思堯稱,因不滿中共政權打壓異見人士,藉侮辱國旗或區旗以示抗爭,強調這是他個人選擇的抗爭方式,亦預計須坐監,不鼓勵其他人仿效;古說對他而言,坐監如同上酒樓飲茶,「坐完出來再抗爭……一點也不會畏懼」。 資料顯示,古思堯過往曾有4次焚燒國旗或區旗、塗污國旗等;對上一次為2015年7月1日遊行中在灣仔燒區旗,其後被控侮辱區旗罪,去年3月被判入獄6周。 警方證實,今年7月15日港島一個公眾活動上發現有人塗污、疰a國旗並將國旗上下倒置;及10月1日港島區另一個公眾活動上發現有人將印有國旗圖案的道具上下倒置,兩案列作「侮辱國旗」,交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警方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拘捕71歲姓古本地男子,他涉嫌「侮辱國旗」。警方重申,任何人干犯「侮辱國旗」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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