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哥華市中心西端一個有近30年樓齡的柏文屋苑,位處現可建更高密度住宅地區,然而業主們對於應否將單位賣給發展商未能達一致決定,但經兩次業主投票及卑詩法庭衡量公平性及利益後,現准許大廈出售。
據卑詩最高法院的裁決指,位於卡德羅街(Cardero St.)1100號路段的柏文屋苑樓齡29年,一共33戶,在交予法庭處理前的兩次業主投票中,贊成出售屋苑業主的比例已達80%。反對一方爭辯他們感到遭到贊成的一群威脅,又認為他們可居住在單位直至自願賣出;另外部分反對業主擔心出售單位後,便被迫要離開該區。
至於贊成一方則爭論大廈的維修費已太高,在2014至2015年間,他們已花近50萬元維修,而明年預計的開銷需約67.5萬元。
本省在2016年通過修改管理分契物業的條例,只要80%業主贊成,不再需要得到一致決定便可將屋苑出售。不過,在新例下,賣買協議亦要通過法庭審查,確保交易是公平地進行和屬業主的最大利益。上述西端屋苑一案便在日前獲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兩項條件已符合。
該屋苑位處地區最近獲更改土地用途,可興建更高密度的住宅,亦成為發展商感興趣的地段。法庭文件顯示,根據業主立案法團與發展商Townline談判的協議,發展商願以4525萬元購下屋苑,該價估計是業主各自出售會得到價錢的2.5倍。
法官認為,反對出售的業主不會成為被脅迫的對象,居民亦不會被迫離開該社區,而大部分業主可因出售而得益的權利,與反對一方想繼續留在單位的權利均等。
法官亦不認同有部分業主所指,他們在分契修例2016年生效前買下單位,因此有合理期望可永遠居住在單位內,法官指合理預期會隨著時間及周圍環境而改變。
西端屋苑一案是近月內第二宗同類事件;但今年9月溫哥華費爾圍區(Fairview)一屋苑雖獲八成或以上業主贊成出售單位,但反對一方的小眾業主成功推翻大眾。該案中,法官認為在進行投票前,業主立案法團未能提供重要的財政文件,有違新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