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涉騙誤判 不惜返華上訴
【明報專訊】在中國公安部、紐西蘭警方協助下,一直聲稱在加拿大合法營商的龔曉華,現被安省證監會重案組及警方指控詐騙及相關罪名,包括詐騙5,0000加元以上、擁有犯罪所得財產、洗錢、偽造文件四罪,證監會重案組和警方正設法逮捕龔曉華。
在加拿大,刑事欺詐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處以最長為14年的監禁。
龔曉華是加拿大愛德華集團董事長、加拿大國家電視台台長。安省證監會、加拿大皇家騎警和多倫多警方已在昨天派員持搜查令進入他在北約克的住所及他被指控的營業地點。
加拿大國家電視台的一名女職員昨午在電話時表示,龔曉華不在辦公室。據悉,龔曉華現身在美國。
昨晚證監電郵表示,他們尚未將龔逮捕。
兩星期前,有社區人士在多倫多曾見過龔曉華,龔當時還說,只要這社區人士不怕,他一定支持對方春節舉辦的活動。
安省證監會昨日除以英、法文發出「安省證監會指控龔曉華(愛德華龔)刑事詐騙罪」聲明外,還罕有地以中文簡體字發出聲明版本。
龔曉華被控在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間,利用其控制的兩間公司O24 Pharma PLC和加拿大國家電視台公司(Canadian National TV Inc.),詐騙性地向中國公民銷售高達數億加元的兩間公司的證券,並且在大多倫多地區策劃這兩間公司的證券銷售。
安省證監會還指控龔曉華將通過詐騙所得的很大部分資金轉入其位於加拿大的銀行帳戶,然後用於私人利益。
龔曉華涉及的四項具體刑事罪名為:
1. 刑法第380(1)(a)條詐騙5,0000加元以上;
2. 刑法第354(1)條擁有犯罪所得的財產;
3. 刑法第462.31條洗錢犯罪所得;
4. 刑法第368(1)(b)條偽造文件。
安省證監會並提醒投資者,對任何提供投資機會的人或公司,應核實其註冊情況,並調查在安省證監會網站上的投資者資料http://www.osc.gov.on.ca。
中國傳銷騙案涉款19.4億
在中國,湖南法院今年6月判處一宗涉款19.4億人民幣的加拿大海豹油傳銷騙案。
據中國新華網發布的消息,案中涉及的一名商人叫龔曉華,新聞中並指案中的龔曉華正在「外逃」。
據當時中國新華網報道,湖南省邵東縣人民法院2017年6月14日對一宗特大傳銷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郭堅杰等11名被告人3年6個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50萬元至450餘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
報道指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在逃的龔曉華推銷其加拿大集團旗下公司的產品,並贈送該公司原始股票和CNTV股權,以網站為平台,設立5,000元會員入會門檻並積極發展下線,在境外遙控發展國內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共發展會員認購388,583單產品,每單5,000元,涉案傳銷資金達19.43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