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關破26宗水晶走私案 值近2.7億
【明報專訊】將高稅率水晶製成品偽報成低稅率水晶原石,高價低報,或少報數量。記者近日前往南京海關採訪了解到,該關連續破獲26宗水晶走私案,摧毀4個盤踞在連雲港口岸的水晶走私團伙,涉案案值高達2.67億元。
海關大數據「捕獲」走私蹤[
素有「中國水晶之都」和「世界水晶之都」稱號的江蘇省連雲港東海縣,有全國最大的水晶交易市場,各類水晶加工企業三千多家。近萬名東海人常年在馬達加斯加、巴西、南非等國家採購水晶回國加工銷售。
經海關大數據比對,發現近幾年市場上水晶銷售價格逐年走高,但部分企業進口申報價格卻仍始終保持在低位不變;特別是註冊地在南方的企業,將南美等地購買的水晶不在當地口岸報關,卻偏偏選擇千里之外的連雲港進口通關,然後再轉運至廣東等地加工銷售。
這些異常情況被上報,南京海關緝私局高度重視,立即予以立案偵查。
不法代理製作虛假單證走私
緝私警在尋找案件線索的同時,連雲港海關查驗發現,某貿易公司申報進口的水晶涉嫌少報數量,代理其報關業務的澤航公司老闆范某進入海關緝私警視線,隨之一個不法代理、國內貨主、境外供貨商相互勾結的走私網絡浮出水面。
連雲港口岸從事水晶進口的大多數為個體經營戶,由於沒有進口資質,在辦理進口業務時,需要委託代理公司辦理。范某2013年註冊成立貿易代理公司和報關公司。為招攬客戶,范某推出進口「全代理」服務,貨主只需支付包括稅款在內的一筆「包幹費」,提供貨運提單,即可坐等收貨。
范某則在自己公司堣j肆製作虛假單證,隨意申報進口數量及價格。水晶申報進口時主要有3種稅號,水晶原石、水晶半製成品、水晶製成品,對應的進口綜合稅率分別為33.9% 、40.4%、75.5%。范某與貨主通謀,將高稅率水晶製成品偽報成低稅率水晶原石,還將高價水晶以低價申報,裝箱時加以偽裝,申報進口時少報數量。
由於進口低報價格,正常付匯渠道根本無法支付全部貨款,范某用貿易代理公司以預付款的方式大量對外付匯,再利用其他多票進口水晶報關單核銷的方式逃避國家外匯管理,將大量貨款非法支付到國外。為使自己的利潤最大化,她還利用貨主多為個體經營戶、不需進口稅票抵扣的特點,以「全代理」模式,偽報稅號、低報價格、少報數量等多種手法,少繳稅款。辦案人員發現,正常代理進口一個貨櫃,原本純利潤為幾百元,這樣一來,違法獲利可達幾千元,甚至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