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業界對於昨日公布的新例大多表示歡迎,認為可進一步保障客戶。有地產經紀則指,即使禁止雙重身分,條例仍有漏洞,客戶如要保障自己,應聘用可信的持牌經紀。 從事地產買賣十年的蘇嫻雅坦言,她過去十年來從未以雙重身分處理同一宗買賣,因為她認為,無論如何處理,都少不免涉及利益衝突。她舉例說:「假如放售的房屋曾經水浸或漏水,作為賣方經紀,我們盡量會以賣方的利益為大前提,但如同時擔任買家的經紀,我卻有責任去就這些問題提出疑問。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根本沒法真正做到以客戶利益為先。」 蘇嫻雅說,即使禁止經紀使用雙重身分進行買賣,經紀仍有漏洞可鑽,並賺取所有佣金。據她所知,現在有些經紀已不用雙重身分的方式完成交易。因為如買家沒有經紀代表,賣方經紀可在買賣文件上填報買方未有經紀,在此情況下,賣家仍可享全數佣金。 蘇嫻雅認為,客戶應該聘用可信賴的持牌經紀處理所有物業交易,以保障個人利益,因為物業買賣當中涉及的細節繁多,經紀都會有經驗處理並能給予意見,對客戶有較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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