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名台灣籍男子被控偷獵、殺害4隻犀牛,並被抓到要將犀牛角走私販售,被史瓦濟蘭高等法院判刑重判29年。 54歲的被告蕭成豪(Hsiao Chen Hao,音譯)、30歲的被告陳北順(Chen Bei-Hsun,音譯)今年2月25日在恩史瓦帝三世國際機場(King Mswati III International Airport)被發現持有24塊價值約240萬美元犀牛角,,當時2人準備搭機返台。 史瓦濟蘭高等法院法官馬嘉古拉(John Magagula)下令需為他們割下4隻犀牛的角賠償約13.3萬元美元。 2人更被控非法持有、販運以及輸出犀牛角,非法持有的部分判刑9年、非法販運判刑11年、非法輸出判刑9 年,合計29年。法官訂合併執行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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