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府昨日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和相關《投資協定》,協定範圍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等。東盟十國同意對香港原產貨物減免關稅,政府預料在完成必要程序後,《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最早可於2019年1月1日生效。 最早2019年生效 港原產貨減免關稅 香港與東盟早在2014年7月展開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的談判,雙方今年9月宣布完成談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昨在菲律賓帕賽市,與東盟成員國的經濟部長簽訂相關協定。邱騰華說,東盟是香港第二大貨物貿易伙伴和第四大服務貿易伙伴,協定不但加強和鞏固香港和東盟十國貿易和投資,亦提高本港企業和服務提供者在東盟的商機。 兩份協定範圍涵蓋貨物和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爭端解決機制和其他相關範疇。在貨物貿易方面,東盟成員國同意對香港原產貨物減免關稅;至於服務貿易,受惠行業包括專業、電訊、建造、教育、金融和旅遊等行業。邱騰華說,協定亦為香港企業提供公平與公正待遇,港商若因為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損失時,可按商訂的標準得到補償。 中華總商會會長蔡冠深說,港商漸增加在東盟設廠,包括製衣、海產和咖啡等,形容港府與東盟簽訂協定是「大好事」,指現時東盟十國的消費水平漸升,因當地年輕和中產人口增加,對香港好有利,「當地人好喜歡香港的產品」。蔡續說,香港的金融與專業服務有獨特優勢,簽署自貿協定有助加強港方與東盟在相關領域合作。蔡冠深提到,東盟各國有不同法律、政治體制和文化語言,港商一定要尊重當地民情和遵守各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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