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發生因拍攝微電影鬧出「槍劫疑雲」事件。有參加短片製作比賽隊伍,前晚在東海大廈一商住單位拍攝兩名演員扮演歹徒持槍攻入情景,疑因事前未有預先知會,被鄰居「當賊辦」通知保安報警。大批警員荷槍實彈趕至封鎖大廈樓下聯合廣場圍捕「槍匪」;擾攘1個多小時始證實一場誤會,兩名演員被捕。
被捕兩名男演員分別31歲姓鍾及22歲姓邱,任職廣告公司,涉嫌「藏有仿製槍械」罪名,暫准保釋外出,須於12月中旬返警署報到。
兩人持槍強攻 驚動鄰居報警
據悉,早前涉案姓鍾男子與人合組名為「187 Club」隊伍,參加「賽馬會ifva Everywhere」的「48小時短片製作挑戰賽」。由於比賽規定須在48小時內完成短片作品,當隊伍得悉拍攝題目即展開製作,並借用親友一間位於旺角彌敦道760號東海大廈7樓的皮革公司作拍攝場景,內容涉及持槍入公司,但疑因製作時間趕急,隊伍未及向相關部門申請或通知,以致弄出槍劫疑雲。
消息稱,前晚10時許,當時參賽隊伍一行15人,包括兩名就讀專業教育學院及演藝學院學生,一同到皮革公司拍攝短片,其間由鍾及邱分別持一把類似曲尺手槍在公司門外企圖強攻進入,其餘人則在公司內持機拍攝。疑聲浪驚動同層單位住戶誤以為真,暗中通知保安報警。警方接報有租戶懷疑發生持槍劫案後,隨即派出大批警員穿避彈衣荷槍實彈趕至調查,由於東海大廈位於聯合廣場之上,警員將聯合廣場重重包圍,並疏散附近一帶市民,所有離開廣場市民須接受搜查,其間鄰近的太子港鐵站B2出口亦臨時封閉,數以百計市民在封鎖線外圍觀。
警員根據資料登上東海大廈7樓目標單位調查,發現10多名可疑人,並檢獲兩支懷疑氣槍及4支懷疑手槍形打火機,進一步了解始知涉案人正在拍攝有持槍場面的微電影,並非真的有槍劫案;警員經調查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罪名,拘捕兩名持手槍演員帶署扣查。
評審游乃海﹕小朋友少少疏忽
ifva發言人昨接受查詢時表示,比賽前參賽隊伍須簽同意書,確保作品沒有違反香港法律。身兼賽事評審的電影編劇及導演游乃海相信事件屬無心之失,「業餘小朋友不是很清楚(程序),有少少疏忽」。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案中演員可能觸犯《火器及彈藥條例》第19條,任何人攜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在無合理辯解的情G下進入或身處任何地方,即屬犯罪;以及《公安條例》第17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做出喧嘩或擾亂秩序,導致破壞社會安靜,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