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姦女幼師 未達裁決陪審團解散
【明報專訊】男教師被指與朋友聚會時,帶初相識的醉酒幼稚園女教師到自己家中,將她強姦及在其面上射精。男教師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受審,4女3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近13小時後,仍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法官終下令解散陪審團,案件交由法庭再排期,待控方決定如何處理。
再排期 待控方決定怎處理
被告鄧庚濤(27歲)涉於2014年9月,在筲箕灣耀東h耀興樓一單位內強姦女事主。陪審團自前日上午10時半開始退庭商議,其間曾先後提出5條問題,包括能否考慮事主酒醉時的說話為證供,以及被告是否需要「全部時間」都真誠地相信事主為自願。陪審團至昨午一度向法官表示只能達成4比3的裁決,法官要求他們再商量,惟直至下午約5時,陪審團仍只能維持4比3裁決。
控辯雙方商議後同意解散陪審團,並獲法官接納。法官認為陪審團已盡責任,決定豁免他們擔任陪審員10年,控方則表示需時決定如何處理,案件交由法庭再排期。
【案件編號:HCCC4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