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巴拿馬文件後,天堂文件再次暴露企業及富人以避稅天堂隱藏財富的問題。美國全國經濟研究所(NBER)今年9月公布的報告稱,全球約10%的GDP藏於離岸銀行。波士頓諮詢公司(BCG)則稱,具體估計有10萬億美元存於離岸公司,金額相當於英國、日本和法國的GDP總和。 將資金轉移至海外未必違法,不過富人透過此法避稅,變相令收入較少的人要承擔更多稅項,對守法交稅的人不公平。金融海嘯後,各國政府大規模削減公共開支,但導致危機的精英卻未有受罰,富人將財富藏於海外更激民憤。金融書籍作者哈林頓(Brooke Harrington)指出:「政府仍要款項來運作,他們要從我們身上取回在富人和企業之中失去的錢。」 離岸中心﹕沒責任代收稅 不過,有論者質疑,利用各種方法減低稅務負擔並不違法。有離岸金融中心更反駁,它們不存在,各國政府就可能無限制地徵稅,而它們並非囤積資金,而是作為中介負責將資金輸送到世界各地。百慕達前經濟部長理查茲(Bob Richards)曾表示「為別國收稅不是其責任,應由有關國家想辦法解決」。 (BBC/福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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