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的污濁空氣對小孩子的影響,令一名隱瞞三角關係的中國女移民免於遞解。之前她被判因瞞報與一同性戀男子「同居」,被移民部以虛報資料為由,取消其移民資格。
該女子名李娜(音譯,Na Li),來自中國,她在2009年10月9日,以與男子李新(音譯,Xin Li)的同居伴侶的身分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李娜在2010年供職於一間旅行社,成為一名導遊,該間旅行社專營中國旅遊。
她在2010年12月前往日本度假,並在當地探訪了一個名叫吳震(Zhen Wu)的男子,並與之相戀,兩人在2008年在中國已相識。李娜與吳震這段戀情後來開花結果,兩人在2011年11月29日結婚。
李娜在2012年2月通過家庭團聚的途徑擔保吳震移民加國,她在填寫作為擔保人的問卷時,聲稱自己過往從未結婚或與他人同居,她還聲稱自己與吳震的戀愛關係是從2008年的年底開始的。
2012年10月17日,加拿大駐北京使館的一名移民官在與吳震面談時,查問了他與李娜的關係。吳震聲稱,兩人的戀愛關係是從2008年的年底開始的,他們通過互聯網、視頻談話等保持聯絡。
他知道李娜與一名叫李新的男子同住,但她告訴他,李新是同性戀。他對於李娜與李新的同居伴侶關係一無所知。
基於上述面談的信息,移民官相信,當李娜成為永久居民時,她可能沒有如實申報她與李新的關係。
聯邦移民部的一名官員在2013年3月22日與李娜面談,李娜聲稱,在她抵加後,她與李新的關係出現了問題,兩人多次爭吵,導致他們的關係在2010年5月結束。但李新仍繼續在兩人的柏文單位內居住,直至2011年5月。
聯邦移民部的該名官員還在同一天與李新面談。李新承認,他和李娜的關係在2010年5月結束,但他繼續在兩人的柏文單位內居住,直至2011年5月。他還承認,在2010年的年底,當李娜從中國返回加拿大時,她告訴他,他們的關係真的結束了,因為她遇到了另一個男人。
基於上述面談的結果,移民官轉介李娜接受聆訊,確定其是否直接或間接地歪曲或隱瞞事實。聆訊小組在2014年4月9日做出裁決,以李娜歪曲事實為由裁定將其驅逐出境。李娜遂在2014年4月16日以人道和同情的理由,向聯邦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的移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李娜表示,她在2013年3月22日與移民官面談時解釋說,她不想讓她的丈夫發現她先前曾有過羅曼史,她在他們首次接觸時已告訴吳震,與她同住的李新是一個同性戀者。基於這個理由,她在擔保文件中聲稱,她先前未有過同居關係。
移民上訴委員會在今年10月6日宣布的裁決中指出,李娜有義務在擔保申請文件中提供完整、真實的信息,她提供錯誤信息的動機不成為其違反義務的借口。
不過,她歪曲事實的嚴重性是較輕微的,事實上,她沒有在擔保吳震的申請中獲得任何好處,相反,吳震沒有獲得永久居民的身分,李娜本人還被宣布為不得入境加拿大。
移民上訴委員會還指出,李娜實際上沒有需要試圖歪曲事實,當她成為永久居民時,她與李新的同居關係是真實的。當她提交擔保丈夫吳震的申請時,她與吳震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
她解釋自己沒有在申請文件中透露過往的同居關係的理由是貌似真實的,因為她不想她的丈夫知道她曾有過的羅曼史。李娜在聆訊時也承認自己的行為不可接受,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了悔意。
移民上訴委員會在裁決時,還考慮到李娜已在加拿大工作和生活了8年,她現在修讀地產經紀的課程。李娜還有一名4歲的女兒在加拿大出生,是加拿大公民。
考慮到李娜的女兒在中國上學和就醫等方面將面臨困難,特別是中國嚴重的空氣污染曾導致孩子患上哮喘,移民上訴委員會批准李娜上訴得直,她的永久居民身分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