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腐題材的內地劇集《人民的名義》被控涉嫌抄襲作家劉三田的長篇小說《暗箱》,編劇周梅森和製片單位等8名被告遭劉索賠1800萬人民幣(2100萬港元),上海浦東法院月初已正式受理該案。周梅森昨日否認抄襲,並指其在劇集重播、出口關頭提訴「用心險惡」。
新京報報道,向法院起訴周梅森的作家名為劉三田(筆名南嫫),曾供職於中國中央電視台。劉稱《人民的名義》涉嫌侵犯其長篇小說《暗箱》著作權,起訴編劇周梅森和製片單位等8名被告。劉指,《暗箱》於2010年6月發表,內容來自於其供職央視時來自企業和訪民的投訴。劉三田的代理律師、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有西稱,他於5月受理該案,經過仔細研究比對兩部小說,發現「在總體結構和故事演進脈絡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襲」。
工廠出事揭發貪腐 情節雷同
《暗箱》故事由老國防工廠「一石廠」氯氣罐爆炸事件引出,暴露出工人、企業、政府的三方矛盾,揭開崔市長、南嶺省長、老首長等層級遞增官商勾結關係網;而《人民的名義》則以一間老國企「大風廠」以黑社會暴力強拆、工人護廠引發的火災事件,引出幕後的從副市長、省公安廳長、省政法委書記至副國級官員勾結貪腐的內幕。劉要求停止《人民的名義》的一切播出、複製、發行、信息網絡傳播的行為,要求周梅森停止小說《人民的名義》出版、銷售,並賠償他1800萬元經濟損失,登報道歉,兼付堂費。本案於11月1日在上海浦東法院立案。
《人民的名義》作者及編劇周梅森昨日在網上發聲明指,自己在網絡上看到該消息,沒有收到法院的文件。周澄清,「這部作品(《人民的名義》)純屬我個人創作,我閱讀的範圍、時間和精力都非常有限,我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麼樣的小說。」
他表示,所謂抄襲的說法不值一駁,但保留反訴的權利,又稱《人民的名義》重播在即,且正在商談往海外出口事宜,此時提訴「用心極為險惡惡劣」。
總監製斥惡意炒作
《人民的名義》總監製、總發行人李學政稱,自己從來沒有聽說過《暗箱》這部小說和作者,並指對方選擇在這個時機起訴,且在一夜之間使其成為熱門話題,「營銷是非常厲害的」,「我們已經說好了,即使他撤訴,我們也會反訴,盡一切力量,把這種想佔便宜、增熱度、搞惡性缺德營銷的行為打擊下來。」
55集的《人民的名義》於今年3月在湖南衛視播映,創下2000年以來的收視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