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未定全日通關否 禁區禁逗留 包括走水貨
【明報專訊】立法會一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昨天審議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羈留設施及禁區事宜,其中入境處會預留1800呎地方作羈留所,並會派駐300人在口岸執勤。至於大橋是否24小時通關,保安局稱未有決定,但跨境旅客及司機不得無故拖延在禁區逗留,局方明言包括「走水貨」活動。
設10羈留室 初期派駐300人執勤
與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啟用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昨開會,審議《公安條例》、《入境條例》,以及《入境事務隊條例》內涉及大橋的相關技術附屬法例。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林俊華稱,按運房局在2008年的估算,大橋每天車流量介乎9200至1.4萬架次,客流量介乎5.5萬至6.9萬人次。
助理入境處長(管制)戴志源表示,處方將在口岸離境層1樓預留1800呎作羈留所,內有10間羈留室,並可處理免遣返聲請者。處方亦計劃在口岸啟用時派駐300人執勤,戴預計可應付大橋通車初期需要。不過,羈留設施只供入境處使用,警方按機制需將拘留者帶到附近北大嶼山警署處理。
高度限制不阻航班橫越 海面不劃禁區
至於禁區範圍主要涵蓋口岸清關區、通往香港口岸的道路,以及連接口岸及大橋主橋的香港連接路。林俊華稱,會參照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以及深圳灣公路做法,以立體方式劃定禁區範圍。林稱,在諮詢民航處後,會以香港主水平基準以上80米,或禁區範圍內建築物最高點作為垂直高度限制。由於航機飛行高度高於該限制,故不影響航機飛越大橋;而香港連接路下方海面亦不會劃作禁區,以便船通過。
保安局稱,禁區劃定有兩大原則,包括限制跨境乘客及司機,不得無故拖延在禁區範圍逗留,例如「走水貨」;亦不准他們隨便下車,旅遊巴乘客因需下車過關則不在此限。局方指未決定是否24小時通關,需待三地政府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