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負責為深圳東海集團在報章刊登啓事的公關公司前職員供稱,該宗業務是由鄭經翰於刊登前兩天介紹,形容鄭當時「好急」要求報價,公司最終就刊登啓示向東海集團收取約24.3萬元。昨午聆訊途中,有陪審員向法官表示感到不適,法官決定提早結束聆訊,押後至周五續審,屆時控方將傳召最後兩名證人作供。
靈活聯繫(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級客戶總監史慧敏昨供稱,該啟事的內容由東海集團提供,東海集團於啟事刊登前曾作出兩個修改,包括刪掉物業管理費的字眼,並加入東海集團在香港並無業務的內容。史在盤問時承認,鄭經翰認識其時任上司多年,一直有向公司介紹生意。
刊登前兩修改 刪管理費字眼
控方昨又展示多份銀行紀錄,向陪審團詳細解釋曾蔭權妻子鮑笑薇於2010年,向雄濤股東黃楚標旗下的公司繳交一筆80萬元人民幣的過程。根據銀行紀錄,2010年7月16日早上,李國寶的支票戶口被提取35萬元,曾太於同日早上,把一筆35萬元款項存入她與丈夫的聯名戶口。
曾太36次兌換共逾百萬人民幣
曾太其後分36次把聯名戶口內的存款兌換成逾100萬元人民幣,並於11月8日指示把80萬元人民幣轉帳至黃楚標旗下公司的戶口,惟當日轉帳未能成功,直至11月17日才成功。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