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振新申報農地揭4違建 發展局:未正式繼承
【明報專訊】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上任時申報,繼承父親在元朗一幢村屋及農地六分之一權益,但昨天被傳媒揭發該農地上另有4幢違規建築,有地段更遭地政署「釘契」。廖振新昨天沒有回應違規建築是否屬其權益部分;發展局則稱農地一直以來由廖父處理,現時由廖的兄弟擔當遺產管理人,強調廖未正式繼承。
局方:農地由廖父處理
對於違規建築是否屬於廖振新所擁有的權益部分,以及他是否知悉違規情况等,本報昨天兩度致電廖振新查詢,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蘋果日報》昨天報道,廖振新擁有六分之一權益的家族農地,位於元朗大旗嶺村,包括DD116地段的3232號、3237號,以及3238號A分段,總面積9200平方呎。報道引述土地註冊處資料稱,3地段持有人皆為廖父廖金水。
一平房上周被釘契
其中位於3237號的土地,報道指稱建有一間面積約1000呎、分成4個獨立單位的平房,4月曾被發信警告,上周五被「釘契」;另一幅位於3232號的土地,亦建有一間面積較小的平房。至於廖申報的村屋位於3238號A分段,報道稱該村屋領有牌照,但屋前兩座兩層高建築,一座屬未經批准構築物,另一座有農用批准書,惟面積及高度不符規定。
據悉,遺產管理人會配合當局行動,包括近日已拆除位於3232號和3237號的違規建築。發展局表示,廖振新尚未正式擁有該農地,農地一直由廖父處理,現時由廖的一名兄弟擔當遺產管理人,廖並無參與其中。發展局又稱,農地及經批准的小型屋宇權益,廖已根據利益申報制度作申報。地政總署稱,會按一貫政策及既定程序處理3地段違契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