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欠下約30萬元債務的船務公司男文員,涉於去年12月強姦一名性工作者後,再劫去1600元現金及一部手機逃去。辯方昨指事主同意與被告玩「強姦遊戲」,而被告曾拒絕先洗澡,以便模仿強姦情節。女事主激動否認,指「我與他都冇溝通過」,斥被告「講大話」。 辯方:事主屈錢否則告強姦 辯方昨向事主X指出,被告梁家威(36歲)於去年12月1日晚上到達位於荃灣川龍街的涉案單位後,向X提出玩「強姦遊戲」,X同意,但要求被告先洗澡,被告拒絕,並稱「茩m做(愛)先似(扮強姦)」,並指X向前伸手,被告提議用毛巾綁其雙手,惟因毛巾過大,被告再應X指示到H尾櫃拿取膠索帶以綁起X的手腳。 辯方又稱,兩人其後發生性行為,其間X突稱「有人」,被告便停止性交。X向被告索價2600元,被告拒絕支付,X便說「你不給,我茤n妹來說你強姦及打劫」,被告遂放下1000元離去。辯方強調被告並沒有取走X的財物。 事主哭指辯方案情從未發生 X否認以上所有說法,更一度在庭上激動痛哭指被告「搞過我」,並指上述提及的內容根本未曾發生,強調被告在房內與她沒有任何溝通,「一句話都無講,就見到把刀」。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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