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軍金江艦去年7月1日在高雄左營基地實施甲級操演測考前,誤將1枚雄三飛彈擊發,擊中在澎湖海域作業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1死3傷,檢方依業務過致死、廢弛職務等罪起訴違規獨自操作的飛彈中士高嘉駿等3名官兵;高雄地方法院30日審結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飛彈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處1年2月、2年、1年6月,仍可上訴。 雄三飛彈擊中翔利昇號漁船釀成1死3傷,因涉及國防機密,高雄地檢署2016年8月29日偵結起訴,僅就起訴書摘要部分內容為新聞稿說明,起訴書不對外公開;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也因涉及國防機密,不公開審判。而船長黃文忠家屬向海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雙方經協議後去年11月行政院核定賠償黃遺眷34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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