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欠薪中資公司雖獲認可
移民部稱「創業簽證」從未使用
【明報專訊】對於有中資科技公司被指拖欠員工薪水,以及牽涉多宗投資訴訟,涉及的科技公司早前更獲得移民部認可,成為可提供移民渠道的「商業孵化器」(business incubator)。聯邦移民部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雖然溢思得瑞科技創新集團獲得移民部認可為商業孵化器,但該集團取得認可後,並未使用過「創業簽證計劃」(start-up visa),移民部也從未接獲有任何海外企業人士在該集團的支持下申請移民。
移民部發言人卡倫(Nancy Caron)指出,在創業簽證計劃下,商業孵化器的角色,是為想在加拿大設立公司的企業人士提供指導、架構及協助取得資本,以及其所需的各種支持。她說,海外企業人士如果能夠得到一個被認可加拿大商業孵化器計劃的承諾(commitment),同時滿足其他「創業簽證」對申請人的條件要求,即有資格提出「創業簽證計劃」下的移民申請,在此同時,企業人士也能從孵化器公司已有的專業知識中得到好處。
溢思得瑞是在今年8月中獲得成為商業孵化器的認可。
根據規定,外國企業人士若欲申請創業簽證,必須得到認可商業孵化器、認可天使投資團體(designated angel investor group),或認可創業投資基金(designated venture capital funds)其中之一的支持。
卡倫解釋,欲取得被認可的資格,公司或團體需向對應的全國性組織申請。以創業投資基金為例,須向加拿大創業資本及私有股權協會(Canadian Venture Capital & Private Equity Association)提出;天使基金團體需要向全國天使基金組織(National Angel Capital Organization)提出申請;商業孵化器則需向加拿大促進與商業孵化器協會(CABI,Candian Acceleration and Business Incubation Association)申請。
卡倫說,移民部只會接受全國組織的建議,決定是否認可有關公司,移民部也會接受建議取消認可,因此被認可的公司或組織名單常有改變。移民部還會主動找上該組織,進行更多了解。
她表示,在溢思得瑞申請認可的問題上,移民部認為當時並無任何理由拒絕其被認可的建議。
卡倫強調,在該公司取得認可商業孵化器的資格之後,該公司從未使用創業簽證,移民部也未收到有任何的外國企業人士,因為獲得進入該商業孵化器計劃,並向移民部提出有關承諾書(commitment certificates),也無任何移民申請是在溢思得瑞支持下提出。
本報曾向建議認可溢思得瑞的全國監管組織CABI發出電郵查詢,截稿之前並未獲得回應。
對於溢思得瑞旗下的公司員工投訴自今年5月起,僱主便沒有支薪,省勞工廳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於6月底時已經收到通知獲悉有關事件,勞工廳轄下的就業標準部門已經就此展開調查。勞工廳又指到目前為止已收到122宗相關投訴,將會一併調查及處理。
此外,移民部發言人勒薩熱(Sonia Lesage)昨晚補充,自從本周得知溢思得瑞被指控的情況後,移民部官員已經開始收集有關資料,並在考慮下一步將如何處理。
另外,本報亦向卑詩省證監會(BCSC)查詢,了解證監會是否就案件展開調查。但BCSC發言人Alison Walker回覆時表示,為了確保當局的調查完整,BCSC不會對外公開有哪些公司正接受調查,除非有公司需要出席BCSC的聆訊,才會向公眾交代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