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公布後,有市民隨即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高鐵西九龍站劃出「內地口岸區」違反《基本法》。高院昨頒下判辭,指現階段挑戰有關方案言之尚早,拒受理「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社工呂智恆及李嘉廉提出的兩宗覆核申請,並下令3人須向政府一方支付訟費。
申請人﹕積極考慮上訴 憂搬龍門
呂智恆昨表示會積極考慮上訴,但擔心待方案通過後才申請司法覆核已是太遲。郭卓堅表示,待方案獲得通過後會再次提出覆核,但擔心屆時法庭會「搬龍門」,拒讓他們提出挑戰。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表示,關注組未討論將來會否再提司法覆核,但強調方案絕對違反《基本法》,要求政府應盡快展開公開討論,並公開交代「三步走」路線圖及時間表,讓立法會及公眾可盡早討論。
官指須待「三步走」程序完成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辭中指出,從政府公開的言論中可見,實行一地兩檢是政府最終決定,但同意政府一方所指,行會的決定並非一個「實質決定」,對申請人的權利及利益未有造成影響;而且,方案須經過「三步走」由人大常委及立法會作最後決定,並非政府所能控制。
對於申請人一方多次強調方案違反《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法官認為現階段不宜就此作詳細討論,加上以上所指的憲制影響尚未發生,除非「三步走」程序完成,否則人大常委及立法會的決定仍是未知之數。
周官引用梁游案的終院判辭指出,人大常委有權解釋《基本法》,但現階段仍未知人大常委會否就方案對《基本法》作出詮釋,方案亦未在本地立法,故現階段不可能就有關方案是否違反《基本法》的問題作任何結論。
申請人一方亦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法庭於方案獲得通過後才受理覆核的話,便會浪費大量金錢;以及若法庭不受理覆核,政府不會考慮其他可行方案。周官認為,以上問題明顯是政治議題,應交予政府考慮,並非在法庭司法管轄權之內。
政府公布一地兩檢方案後,5名巿民包括郭卓堅、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呂智恆、李嘉廉及退休攝影師張德榮提出合共4宗司法覆核申請。申請法援被拒的阿牛及張德榮,早前通知法庭撤回覆核申請。
【入稟編號:HCAL453、4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