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被控強姦前妻,經審訊後獲判無罪的43歲裝修工,另被控6次恐嚇對方,包括拿刀威嚇,以及稱要斬死前妻。裁判官昨日裁決時表示,裝修工自辯時的說法不合情理,女事主口供誠實可靠,故裁定6項刑事恐嚇罪名成立,判裝修工入獄17個月。 被告前妻X審訊時稱,事發去年6至7月,被告懷疑她結識新男友,帶同生果刀上門騷擾,逼她說出facebook帳戶密碼。數日後,被告再恐嚇她,她感害怕,便與兩名女兒到庇護所暫住,但被告仍繼續發送恐嚇信息,包括「搵躠蛓b仔打你一鑊」、「你再出唔到薄A成家攬住死」,要求她離開庇護中心。被告辯稱X所言不實,聲稱他當時在X家中看電視及與X聊天。 裁判官表示被告說法不合理,若兩人會面氣氛和諧,被告不會在X離開兩小時後報稱對方失蹤,以及急於尋找女兒。對於被告又稱X亦是性情剛烈之人,兩人常以恐嚇字句溝通,裁判官同樣覺得說法不合理。 裁判官認為被告展示生果刀,令X害怕他會把恐嚇語句付諸實踐,且被告明知X暫住庇護所後仍繼續發送恐嚇字句,恐嚇對象更擴大至兩名女兒,裁判官最後裁定被告全部控罪成立,入獄17個月。 【案件編號:WKCC3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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