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利益 曾蔭權不認罪 稱「不喜歡曾蔭權」 候選者免陪審
【明報專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利益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曾蔭權於庭上否認控罪後,法庭隨即抽選陪審團,其中有兩名候選陪審員分別以「個人不太喜歡曾蔭權」和「有看新聞會有偏見」為由要求豁免,雖均被法官拒絕,但同因辯方反對而毋須擔任。法庭最後遴選出由4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案件預計審訊25天,至11月2日審結。
4男5女陪審團 料審25天
被告曾蔭權(72歲)昨早在太太鮑笑薇陪同到庭,他下車時神情輕鬆,面露微笑。曾蔭權的幼子曾慶淳、二弟兼前警務處長曾蔭培,以及長居加拿大的五弟曾蔭荃亦有到庭旁聽。
庭上昨共抽出14名候選陪審員,其中5人獲豁免。其中一名身穿T恤、年約30歲的男候選陪審員被抽中後,以流暢英語直截了當地向法官陳慶偉說:「I don't like Donald Tsang that much personally.(我個人不太喜歡曾蔭權)」認為這是一個可獲豁免的好原因;惟陳官不認同。辯方其後笑言這應是有力理由,遂提出反對,該男候選者最終毋須任陪審員。
另一候選者稱要搬屋
另外,一名被抽中的年輕女候選陪審員稱,她剛簽約於下星期搬屋,惟陳官表示搬屋只需一天,認為這非有力原因。她聞言再說自己有看新聞,「我會有偏見」,但陳官指在座其他陪審員均有看新聞,拒絕接納其理由。她無奈行向陪審團席時,終因辯方反對而獲豁免。
官﹕看過新聞非拒絕理由
陳官在抽選陪審團之前,於庭上向或被選中的陪審員說,在一般刑事案件中,陪審員應不認識涉案被告或對案情有所了解,惟本案被告曾蔭權是前行政長官,相信眾人已從傳媒報道或親友口中聽聞曾蔭權所面對的指控。
他強調,陪審員毋須對被告身分完全不知情,否則名人便不用面對審訊,但提醒陪審團必須將與案相關的傳聞拋諸腦後,要公平公正地根據庭上證供作出裁決。
庭上亦讀出控方證人名單及與案件相關機構名單,要求陪審員留意,若他們自己及其家屬與相關人士及機構有密切關係,應告知法庭。控方證人名單共22人,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廉政公署執行處長余振昌和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等;而機構則除了與控罪有關的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和深圳東海花園外,還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及發展局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